據新華社電 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1日對全能神“兩湖牧區帶領”曹銀花進行一審宣判。法院認定被告曹銀花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,判處有期徒刑4年。被告曹銀花當庭表示不上訴。
  法院審理查明,湖北大冶籍婦女曹銀花(化名凡靜)2007年2月加入全能神(又名實際神)邪教組織,2009年因此被勞教1年6個月。2013年初開始在全能神組織內充任“兩湖牧區帶領”,伙同另一骨幹人員負責該組織在湖北、湖南兩省的組織建立、發展和管理事務。
  48歲的曹銀花按照邪教組織上級的指令,組織指揮全能神“兩湖牧區”邪教成員建立邪教基層組織、發展信徒、製作講道文章和視頻,進行宣揚傳播全能神邪教的非法活動。2013年10月,曹銀花在武漢市洪山區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  曹銀花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供認不諱,當庭認罪。  (原標題:“全能神”一骨幹被判刑4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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