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通訊員 華鍇)今後,朝陽區居民將無需默默忍受物業公司的不合格服務。昨天,朝陽區率先在全市實行《物莊臣業服務企業監督監理暫行辦法》,凡是居住在該區的居民,若對物業服務不滿意,經半數以上的業主同意,即可轟走服務質量差的物業公司。
  業主是小區的主人,小區管理理論上應該業主說了算。“然而,現實中的不少居民對自己小區物業的管理情況並不瞭解,既不明白收費標準、服務質量如何評判,也不知道物業如何選聘。遇到服務差的物業,多數居民只能忍氣吞聲。”朝陽區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目前,該區共有物業公司700多家,服務的別墅、高檔公寓、商品房、限價房等物情趣用品業項目1600多個,“雖然公司眾多,但是長期以來,對物業公司服務質量的好壞並沒有具體的評判標準,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一旦有了矛盾,處於弱勢的基本上都是個人,一般只能通過網上發帖等方式來表達不滿,對物業公司的影響非常有限。”
  今後,朝陽區700多家物業公司將有具體的考核標準。按照朝陽區新出台的支票貼現《物業服務企業監督監理暫行辦法》,物業公司應該認真做好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、公共綠化的養護、公共區域的保潔、公共秩序的維護、車輛停放管理等各項物業管理服務工作,完善小區治安環境和消防安全管理,併在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的收支情況並接受業主質詢,公示時間不少於15天,半數以上業主或者業委會要求實施審計的,物業公司應當配合。
  對於業主滿意度低於60%的物業公司,小區業委會可直接要求其整改,逾期不改或負債整合整改後滿意度仍低於60%的,業委會可向小區所在地的街、鄉申請啟動評審程序。按照評審程序,只要半數以上業主同意,服務質量差的物業公司就可以直接被“炒魷魚”,並需在60天之內完成工作交接後撤出小區。
  每年,朝陽區房管局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,對物業公司企業資質、合同備案、收支公示以及提供的保潔、維修、消防、綠化、供水等服務逐一檢查,並將其違規行為登記在冊。每兩年,政府主管部門將對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打分,按照A、B、C、D四個等級進行評定後向社會公佈。其中,評定為A級和B級的物業服務企業,可納入朝陽區優秀企業資源庫,供開發建設單位、業主、業主大會選聘企業時選擇;評膠原蛋白定為D級將在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網站上公示不少於180天,並限期整改。  (原標題:過半業主同意就可“炒”物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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